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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要闻:【法官手记】守护老有所养

来源:邻水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04-21 10:29:45

“蒋法官,你一定要帮帮我,我年纪大了,子女不管我......”

第一次电话沟通时,范老先生言语中夹杂着啜泣,述说着他的委屈和心酸。

原来,范老先生今年已93岁高龄,与老伴育有二子二女,因意外摔伤行动不便的他早已失去劳动能力,日常开销、看病吃药都没有经济来源,四名子女便约定轮流赡养两位老人。可老伴去世后,长子却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范老先生只得诉至法院,请求解决其赡养问题。


(相关资料图)

庭前调解,厘清焦点

类似案件我已承办了不少,过往经验告诉我,赡养纠纷不像普通债务纠纷,老人往往需要长期持续的赡养,在后续执行的过程中也就有了诸多的不确定性跟反复性,若不能解开当事人双方的心结,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为了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我随即找到了范老先生的四名子女,劝解他们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初步的调解效果并不理想,但也让我厘清了案件的矛盾焦点,范老先生老伴丧事的账目问题,成了四名子女此次拒绝继续赡养父亲的导火索。

巡回审理,情法并重

考虑到范老先生行动不便,我决定进村巡回审理。巡回审理是我工作的常态,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我都尽量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中、村社或者矛盾根源地,这不仅有利于案件化解,更重要的是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庭当天,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混着泥土的气息,我们早早赶赴庙口村村委会,在会议室里临时布置了一个审判庭。

审判庭条件虽然简陋,但气氛仍然庄严,邻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范老先生指派了免费的援助律师,子女四人也都到庭参加了诉讼。难得面对面,子女四人敞开心扉地各抒己见,大儿子觉得母亲的丧事费用自己垫付得太多,必须先结算清楚再谈父亲的赡养问题,大女儿称自己嫁去了外省,为了生计在外奔波劳顿,相聚太远无法照顾父亲,老三老四也不愿意同哥哥清算母亲丧事的账目。儿女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进行得很艰难。

听到几个儿女相互争吵和指责,范老先生一言不发,满头白发的他把帽子戴上又摘下,通红的眼睛噙着泪花。

“调解工作不好做,并不意味着不能做。”

针对四人的陈述,我只得一边劝解四兄妹平稳情绪,一边厘清法律关系,力求妥善化解赡养纠纷。

“你们对账目结算有异议,可再次进行结算或另行主张权利,但不能因此免除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随后,我从法律规定、道德要求、当地传统等方面向四名被告释明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引导当事人珍惜亲情,消除隔阂。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子女四人终于解开心结,综合考虑各自的赡养条件及范老先生的个人意愿达成调解协议,范老先生跟随次女生活,其余三名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至此,该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协议签字完毕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如释重负。我也趁热打铁,结合案件情况向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赡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从子女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维权方式及途径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

家事纠纷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只有耐心地倾听、细致地分析,才能准确地开出解决矛盾的良方。让面对赡养困境的老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更多子女践行孝老爱亲的传统,让更多家庭重归幸福和谐,作为家事法庭的审判法官,我深感责任之重大、使命之光荣。

幼则仰食父母,长则反哺双亲。希望子女们能心怀感恩,对老人长辈多尽孝道,让赡养纠纷少一点,再少一点!

文|蒋凤敏

原标题:《【法官手记】守护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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