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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4月27日讯“头盔是‘安全帽’,是‘防护盾’,骑行电动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才能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宣传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4月25日上午,博山区白塔司法所在辖区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单,为大家讲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佩戴头盔的要求,同时解释了电动自行车临时车牌的有效期限等其他法律知识。鼓励大家看到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人,立马进行现场劝导。强调孩子佩戴头盔的安全保护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更多的居民积极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有助于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树立“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安全意识,为“平安白塔”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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